郎酒郑州新郑机场展台制作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4-04-25 行业资讯 万阅读 投稿:本站作者

郎酒郑州新郑机场展台制作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述

四川古蔺郎酒销售有限公司现就郎酒郑州新郑机场展台制作项目展开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二、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郎酒郑州新郑机场展台制作项目

2、采购单位:四川古蔺郎酒销售有限公司

3、项目地点:郑州新郑机场

4、采购数量及规格:展台共计2处,每处尺寸为长7米、宽4米、高2.4米。采购方已确定呈现形式、设计方案及制作工艺,无需另行设计,详见附件一。

三、制作及发布要求

1、展台制作须符合四川古蔺郎酒销售有限公司的品牌形象及展示需求,具体制作工艺及详细要求在供应商入围后进一步沟通。

2、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方要求的时间节点,拟定时间倒排表,如期、保质完成展台制作。

3、如制作过程中,采购方需变更制作方案,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方要求,按时完成方案更新及制作。

4、供应商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应能提供维护服务。

5、供应商在制作、发布过程中,需与场地方协作,满足场地方报审、制作及发布要求。

6、供应商需提供二次传播精美宣传照及短视频,以扩大品牌影响力。

7、供应商不得出现有损采购方品牌形象的行为,若发生有损采购方品牌形象的行为,采购方有权要求供应商赔偿相应损失。

四、供应商要求

1、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公司成立时间三年以上,注册资本大于等于100万元人民币(实缴大于等于50万元),注册资本若为国外货币,则按照当日汇率进行计算(须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机关认可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附带二维码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未出具,则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参加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律,未发生活动事故,具备良好的市场信誉、经营业绩、管理水平。

5、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2月31日及以后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供应商企业征信报告。

6、供应商需具备创意、设计、制作能力,自有或可以整合相关资源,提供不少于3个品牌展示案例,案例需包含合同、设计稿及实景照片,合同可脱敏。

五、不接受的供应商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磋商。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吊销资质证书,执照、资质证书过期或存在引起执照、资质证书变更的事项而未变更执照、资质证书的。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不接受整体转包及主要核心内容分包。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及递交方式

1、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即日起至2024年4月29日12点前递交磋商材料至邮箱(scb@langjiu.cn),邮件名称格式为:单位名称+郎酒郑州新郑机场展台制作项目。

2、邮件附件内容需包含“供应商要求” 内所有文件,形成一个pdf文档,邮件命名:单位名称+郎酒郑州新郑机场展台制作项目。

七、磋商流程

1、供应商资格审查:供应商提交报名所需资料及磋商响应文件,采购方进行供应商资格及资源审核。入围供应商将在青花郎公众号公布,并同步邮件通知。

2、磋商保证金的交纳与退还:入围供应商收到磋商通知,根据邀请函内容交纳保证金¥50,000(大写:伍万元整)。磋商结束后,对未成交的供应商,在15个工作日内从原账户无息退还;对成交的供应商,磋商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3、方案获取及完善:制作方案将随入围通知书同步下发至入围供应商,入围供应商根据设计方案细化制作方案及报价清单,磋商时现场报价。

4、竞争性磋商:在规定时间内有效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入围供应商,请关注青花郎公众号获取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分两轮进行,第一轮磋商报价由供应商现场提报《项目报价表》,供应商与磋商小组进行磋商,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二次报价(即最终报价),并对《磋商结果》签字确认。

(2)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有权现场决定是否增加磋商轮次。如增加磋商轮次,以最后一轮供应商的报价作为最终报价。

5、结果通知:采购人向采购成交供应商发送《项目采购成交通知书》,以电话、邮件等形式通知未成交供应商。

6、合同签订:采购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采购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应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模板见本公告附件)。逾期未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取消该供应商的资格,没收交纳的磋商保证金5万元,并纳入合作黑名单库,五年内不得参与采购人商业活动。

八、付款方式

第一次付款:展台制作完成,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80%。

第二次付款:展台发布一年,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20%。

付款前,供应商需提供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九、成交标准

综合评审。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的制作工艺、选材用料、报价清单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1、同等材料及工艺下价格更低的优先。

2、同等材料、工艺及价格下服务更佳的优先。

3、同等条件下,具有机场施工及展陈经验的优先。

4、磋商小组仅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评价和比较。以满足采购需求、资源优、服务好、性价比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5、根据本项目采购需要,采购方可在预算范围内对各供应商资源进行优选采购。

十、磋商须知

(一)废标条款

1、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的。

2、对本磋商文件要求承诺内容未作出承诺的。

3、未按磋商文件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的。

4、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预算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5、供应商后一轮报价高于前一轮报价的。

6、供应商已经被采购人纳入合作黑名单库的。

7、磋商响应有关内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

(二)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

1、在磋商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2、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在磋商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

3、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4、供应商成交后未按照前期提交的材料提供相应服务的。

十一、采购人:四川古蔺郎酒销售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市场部广告执行部

联系电话:028-8671 8440

十二、特别声明

1、本次竞争性磋商最终解释权归四川古蔺郎酒销售有限公司所有。

2、供应商保证本次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所有内容均真实有效,如有不实,采购方将取消其本次磋商资格,并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3、本公司从未授予任何单位或个人的独家供应权,本次采购标的均须通过竞争性磋商确定。

四川古蔺郎酒销售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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